Device display
BOB博鱼
时间:2024-11-30 05:17:02
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0日讯为规范森林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,引导科学合理节约利用林地,促进福建林业生态建设,省财政厅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《福建省森林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。《办法》要求从2013年起,对使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、省级生态公益林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林地的,分别按照每平方米30元、60元、90元的标准收取森林资源补偿费(20132015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,所收资金用于高速公路两侧红线内造林绿化)。森林资源补偿费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预算管理,实行专款专用,专项用于我省森林生态景观改造、树种结构调整和重点生态区位非国有林赎买等森林资源培育、保护和管理。(福建省林业厅)。
本文来源:BOB博鱼-www.spydoggy.com